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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两农民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立案

发布时间:2014-02-28 11:34:43


  2014年2月26日,淇县两农民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立案起诉。

    2013年11月下旬的一天,被告人李树平将通过不正当渠道购买的10袋共计500千克不加碘食盐卖给被告人裴金喜。裴金喜将购买的这些不加碘食盐用于其在淇县北阳镇黄堆村开办的“明全”饺子厂,该厂使用这些不加碘食盐60千克生产了250千克饺子,储存在其厂内冷库中,至2013年12月3日被淇县盐业管理局查处。目前淇县法院按法律程序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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