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啊,真是麻烦你们了,让你们亲自跑一趟……”12月30日下午,坐在轮椅上的张某激动地对给他送执行款的韩院长说。
2002年秋忙之际,张某租用同村村民赵某农用拖拉机对自己的责任田犁地耙地,工作期间,由于赵某疏忽,拖拉机园盘耙将张某田内一电线杆拉线挂住,导致线杆翻到,砸到木耙上压耙的张某,后经诊断为高位截瘫,鉴定为一级伤残。后经法院判决被告赵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10多万元,由于赔偿数额较大,被告赵某在履行期限内未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张某向淇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分别到将张某和赵某家中,并邀请村干部帮忙调解,从情理到法理,循循善诱,和风细雨地向双方做工作,希望双方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力求达到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被执行法官的真情所感动,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12月30日,被申请人赵某按照和解协议将最后一批执行款送到了法院。依照惯例,领取执行款应该由申请人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但高位截肢、家住农村的张某行动不便,希望法院能够把执行款送到家中。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永波当即决定:亲自把执行款送到申请人家中。于是,便出现了开头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