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淇县法院要求全体干警在前一阶段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对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的剖析和查摆。
一、查摆参照依据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高法“五个严禁”、河南省高院“十条禁令”等前期反复学习的党纪法规。
二、查摆的具体要求
一是逐条地对照行为规范,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深挖思想根源,认真查摆党性原则、理想信念、司法理念、群众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在深入查摆的基础上,人人写出书面查摆材料,在干警大会上进行汇报发言;三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先是从党组成员开始,然后是中层干部,最后是普通干警和临时聘用人员,做到人人过关,不留空挡和死角。
三、查摆的目的
一是通过这次学习中的查摆,先发现一批问题,研究一批问题;二是要做到”学一课、悟一篇”,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三是提高下一阶段的学习针对性,为下一阶段的查摆工作做好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