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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三项举措推进审判质效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3-11-06 09:55:49


  淇县法院以改进案件质量评查方法为突破口,坚持开展院党组班子成员评查卷宗、文书,多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规范、监督,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法官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全面推进审判质效。

  一是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月一点评。实行对全院当月结案百分之百评查制度,坚持一案一登记,一错一汇总。拓宽评查范围,将质量评定与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相结合,并对案件差错评定标准进行量化、细化。同时,每月由院长对案件评查结果进行亲自点评,提高全院干警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

  二是推行每月质评通报制度,建立良性沟通渠道。每月将评查结果反馈给承办法官及业务部门,对于存在的问题,共同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纪检、监察部门跟踪问责。重视评查后的督促环节,检查评查退卷后的补正情况,不补正不予归档。推行每月质评通报制度,对扣分部门及承办法官进行排名,为院绩效考核提供客观依据,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案件质量意识,促使其加强案件自查工作,切实提高审判效能。

  三是及时制定案件规范化意见,为领导决策献言谏策。在纠错的同时,该院重视原因查摆及分析总结,针对每次评查发现的问题编写当月审判质量管理建议,对审执案件的程序、实体、文书质量、卷宗装订等各方面做出规范化意见,充分发挥评查结果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审判工作服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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