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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县经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3-08-19 16:52:01


    淇县法院自身定位主动融入大局,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县经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强化职能,维护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对于在招商引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欺行霸市、强装强卸、敲诈勒索、阻工闹事等行为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并通过公开审理、宣判等有效形式,扩大刑事审判打击、惩治犯罪的社会效果。目前,该院共审结上述各类刑事案件13件,有效震慑了犯罪。

  二是讲究执行工作方法,活化涉企资金。对涉企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多采取执行和解、债权转让股权等执行方法,切实把诉讼活动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影响降到最低;针对拖欠企业债务案件,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程序方法,及时保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上述措施,该院共执结涉企案件14件,为涉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三是设立专门审判法庭,创建服务平台。在鹤淇产业集聚区内建设专门审判法庭,解决企业建设和发展中遇到的法律咨询问题,堵塞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竭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前瞻性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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