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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之我见

  发布时间:2013-08-01 09:24:17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大量案件涌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多人少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就淇县法院来说,现有办案资格法官38人,其中一线法官25人。2010年受理案件1769件,审结1590件;2011年受理案件2305件,审结2280;2012年受理案件2700件,审结2600件。如何缓解人民法院面临的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探索:

    一、返聘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优秀退休法官。一些优秀的法官退休后,尽管不再具备法官资格,但他们的法律知识储备及审判调解经验仍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他们仍是法院审判事业的宝贵财富,返聘后可以在协助调解案件上发挥巨大的作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以提请同级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以其专业特长发挥余热。在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其它领域,返聘退休人员的做法已非常普遍,如医药卫生、古建修复、文物鉴定等。

    二、 推行格式化裁判文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事件如借款、买卖合同欠款、追索劳动报酬、赡养等一些案件,一般人通过日常生活经验是可以理解的,法院的裁判文书无需面面俱到,可以简化为格式化或表格式的文书,让有限的司法资源配置到更需要的案件中。笔者认为,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做到该简则简,当详则详,而非千人一面。

    三、推行新型合议庭,尝试因人分案。根据法官业务能力和特点,让其承办相应案件,而不再随机分案或人均分案。过去,案件轮到哪个法官就由哪个法官办,呈现出平均分案、人人办案的状况。在案件质量上,谁的案件谁负责,合议庭存在合而不议、责任不明等问题。今后那名法官在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上有经验,就让他主审这类案件;那名法官在审理交通事故类案件上有技巧,就让他负责主审此类案件。这种探索能大大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同时还能发现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官,能够承担“多办案、办难案、办精品案”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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