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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后答疑 当事人服判息诉

  发布时间:2013-03-14 10:04:01


    “听了法官的讲解,我知道为什么这样判了,我不觉得委屈,我也不再上诉了。”这是淇县法院北阳法庭审理的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被告在听完承办法官耐心答疑后的心里话。    

    原、被告系弟兄关系。2004年,原、被告协商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由原、被告共同赡养父、母亲,家中的房产由原、被告共同继承。协议签订后,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尽赡养义务,二老的起居均由原告一人照顾。2009年,其父、母亲又各立遗嘱一份,载明其共有的房产由原告继承。二老去世后,原、被告就二位老人的遗产继承发生矛盾。经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该案中,原、被告的父、母亲生前立有遗嘱,应按遗嘱继承办理,二人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原告继承,是他们对个人财产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要求按遗嘱继承的的诉请。

    该案宣判后,被告仍认为其享有继承权,法院应按2004年双方签订的赡养协议,判决由原、被告共同继承房产,并表示要上诉,承办法官秉承耐心负责的态度,对被告就判决中有疑问和异议的部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详细的答疑解惑工作,让被告“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从源头上解决了上访信访,也将透明司法传递给被告,增加了当事人接受判决结果的承受力和信任度,心服口服服判息诉,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m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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