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行政庭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探索处理行政纠纷案件的新机制,1月29日成功化解一起因亲属间矛盾引发的治安行政案件,双方握手言和,挽回了昔日的亲情。
原告李某、马某系母子关系,第三人李某某、王某某系原告李某的叔父、叔母。由于原告与第三人两家双方积怨日久,摩擦不断,对立情绪很大。去年10月,原告方与第三人再次发生矛盾,双方发生争吵厮打,原告与第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淇县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立案受理,后对原告李某及第三人王某某均给以五日的行政拘留处罚。原告方不服淇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向淇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淇县法院行政庭立案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从亲情着手,组织双方多次调解,但因双方矛盾尖锐,调解没有结果。虽然给原告及第三人做工作难度较大,但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却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从根本上解决原告与第三人之间多年的矛盾。所以既使有一线调解的希望,行政庭庭长刘俊英也不放弃万分的努力,对该案进行全程、全力调解。本案开庭之前,原告及第三人再次坐到了一起,刘俊英注意到原告李某主动向其叔父李某某先说话,请求其原谅,她抓住一方想让步这一有利时机,再次组织双方调解,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给原告及第三人做工作,首先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打架的不对,让双方都换位思考,多体谅对方的难处,多想想亲情的可贵。经过晓之以理批评教育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告与第三人最终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挽回了昔日的亲情,双方之间多年的纠纷恩怨得到了成功化解。原告当庭向法院递交了撤诉手续,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行政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