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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四重奏”唱响社会和谐音

  发布时间:2013-01-23 10:47:25


    淇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与实践调解工作的新路子,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促进当事人之间的相互理解,维护社会稳定。近3个月以来,经调解或调解撤诉结案的案件占总案件的73.2%,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7件,调解成功7件。

  一是重奏调解意识,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把诉前调解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切入点,既强调庭前、庭中调解,又注重庭后延伸调解,抓住最佳调解时机,力求最佳审判效果。同时,在送达法律文书、开庭审理及诉讼调解等各个环节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全力缓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二是重奏调解艺术,积极调动社会各界调解力量。在调解工作中,既注重审判法官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又注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以及基层调解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参加到调解过程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点面结合的“大调解”格局,促进了和谐办案,走出了一条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调解之路。

  三是重奏换位思考,促使调解效果达到最佳程度。在诉讼调解中,充分运用换位思考的的理念,促使调解工作达到最佳效果。首先做到审判法官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理解和体谅当事人,想当事人之所想,在审判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架起信任的桥梁,为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其次,引导当事人之间的换位思考,把握当事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做说服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从对方的角度去考虑,促使双方当事人立场靠拢,互谅互让,有利于更好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四是重奏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一些年迈体弱、身体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亲自上门调解,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在调解劳动争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等案件中,督促对方尽快履行义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受害者的权益,有效地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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