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县法院北阳法庭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被告王某的第一任妻子于10多年前去世,留下一儿子,当时年紧2岁。随后,原告李某与王某自由恋爱,夫妻恩爱,但一直未能为王某生下一男半女。近年来随着儿子的长大,家庭大大小小的矛盾不断出现:儿子殴打养母,丈夫睁只眼闭只眼。婚姻渐渐破裂,李某一纸诉状,要求离婚。
北阳法庭法官接到该案后,主动打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造成这次诉讼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三点:一、母子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二、儿子青春期叛逆思想严重;三、丈夫溺爱儿子。夫妻双方本无必要的离婚冲突。北阳法庭法官就此三点向三方展开调解,通之以情,晓之以理。
首先,在法官动情的讲述了十几年来母亲对儿子爱的种种。此时,一些过往的细微亲情画面出现在儿子的脑海,唤回了儿子对母亲的爱。法官趁热打铁的说:李某不是亲妈,但胜似亲妈,要尊重母亲。儿子当即向李某下跪,泣不成声。原告李某看到儿子这般悔悟,也随之动容。其次,严厉批评被告王某,身为一家之主,要正确处理好妻子与儿子的关系,不要太过溺爱孩子,正确的教导孩子要尊老爱幼。夫妻之间也要多沟通。王某随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含泪真心的向原告道歉:“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走到现在不容易,儿子是我没教育好,近年来忽略了你感受,都是我不对。”李某看到王某和儿子的认错态度诚恳甚知悔改,表示原谅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署了和好协议,并向法官连连道谢。
至此,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得以保全,一件因为再普通不过离婚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