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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四字诀”推进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09-10-26 16:44:12


    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淇县法院着念好“四字诀”,快、准、稳、好地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斗争,努力为建设和谐、稳定淇县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是保持办案快节奏,念好“快”字诀。在专项斗争伊中,该院对“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实施了短于法定审限的内部审限,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必须在10日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必须在20日内结案;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期限也不得超过30天。同时,推行当天立案,当天阅卷,当天送达起诉书制度,必要时提前介入,确保在审判环节不贻误战机。

    二是强调办案质量,念好“准”字决。该院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既严把事实关,又严把证据关;既罚当其罪,又宽严相济;既考滤到案件之间的平衡,又考虑打击的效果,确保准确定罪,准确量刑,准确适用刑罚。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带头开示范庭、办“精品”案件,在确保案件质量方面身先士卒。对于重大疑难疑难案件,合议庭、审委会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反复讨论,精益求精。

    三是讲究协调配合,念好“稳”字诀。该院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注重整合力量,形成合力,持续推进。一是集中全院力量,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优先供给,确保保障有力;二是通过到案发地进行公开宣判,编发信息、张贴标语等方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5次,印发法院宣判公告6期,壮大了声势;三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的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适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既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发挥陪审员来源广泛、辐射面宽的优势,进一步扩大打击效果。以上措施的实施,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为搞好专项斗争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是突出打击效果,念好“好”字诀。该院干警积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果转化到专项斗争中去,坚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加大追赃退赔工作力度,尽量减少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损失;二是加大对犯罪分子的分化瓦解工作。根据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依法从重、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依法正确适用缓刑,有效地分化和瓦解了犯罪分子,一大批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纷纷投案自首。三是通过开展法制副职下基层活动,采取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形式,让更多的群众理解、支持、参与专项活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夯实了基层创安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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