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上,淇县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11农民工讨回了被拖欠的血汗钱。2012年10月19日,淇县法院民一庭接到立案庭转来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原告李某称2012年8月份,朝歌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翻修家族祠堂,请原告带领施工队前去施工,施工结束后,建设方拖欠原告1.2万元工资,经原告多次讨要,建设方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实出无奈向法院起诉,希望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一庭庭长杨勇接到案件后,对于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案件进行了排期,并于当天到被告所在的村对被告送达了起诉书和开庭传票,在施工现场就地展开调解工作。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反复给被告讲解法律和当前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最终原、被告双手握手言和,双方于11月11日晚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李某签收调解书后,紧紧握着审判人员的手,连连说着“感谢法院法官为我要回了工资”。这起案件成功调解结案,使该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审判阶段的案件,已经全部办结。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