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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六项举措推进“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2-10-31 08:27:47


    淇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开的要求,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工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信树权威,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立案窗口零距离服务群众。该院将立案信访窗口定位在“人民群众到法院的第一场所,是法院服务群众的第一环节,是展示法院的第一窗口”,做到“诉讼有人引导,材料有人接收,电话有人接听,咨询有人答复,疑问有人解释”。

    二、强化庭审透明度。凡是能当庭宣判的案件,一律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案件,法官当庭小结举证、质证、认证情况和争议焦点等,使诉讼当事人明确了解庭审的进展和结果。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活动,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对于一些常见的民事纠纷案件,把庭审开到现场。

  三、执行工作突出和解。该院严肃执行工作纪律,加强执行释明工作,完善执行和解监督机制,力争通过多方努力,促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和解。

  四、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建立健全案件网上流程管理系统,加强对立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全方位监督管理,力促所有案件在阳光下运行;尽快建成科技审判法庭,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对重大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推行裁判文书上网。

    五、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庭审,主动自觉地听取、接受各方的监督意见。积极开展“院长接待日”活动,公开法院监督电话,主动开展带案下访和案后回访,尽量避免涉法信访发生。

    六、做好法律宣传工作。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开办和完善本院网站,使领导和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实行“阳光司法”,提升了法院公信力,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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