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以强化“司法能力”、“司法调解”、“司法服务”三个建设为基础,不断加强审判职能作用发挥,切实提高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
注重司法能力。该院以争创“两个一流”法院为目标,大力加强干警司法能力的培养和要求。一是开办“法官讲座”,鼓励支持干警攻读法学硕士以及参加各种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活动,优化知识结构,做到“自我充电”。同时,开展岗位大培训、“优质庭审、优秀裁判文书”等评选活动,提高干警的学习热情。二是狠抓案件质效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防止监督死角出现。如该院实行办案公示制,每周公布各承办法官办案情况,评定承办法官办结高效、中效、低效的案件数,促进办案人员高效结案。
注重司法调解。淇县法院始终强化案件的“全程、全员”调解,专门成立了调解中心,把“大调解”工作和当地调处纠纷上已形成的“四级三三制”有机弥合起来,实现以法庭为中心,乡镇(街道)为主体,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为重点的调解服务网络,将便民诉讼调解服务点延伸到各个村居。该院还根据案件具体特点和便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及社会热心人士熟知社情民意,易于取信的优势,适时委托或邀请协助调解,从而调动社会资源实现全方位、立体式调解。
注重司法服务。淇县法院首先强化立案窗口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一站式”司法服务。对于影响当事人生产、生活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拓展受助当事人范围;其次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推行首问负责制,坚持院领导天天接访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细化诉讼服务工作,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风险提示和判后答疑,依法履行释明权。针对企业的司法需求,建立司法联系点、重点案件备案、诉讼信息联络沟通等制度,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四是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和方便群众诉讼原则,加大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工作力度,使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五是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总结,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通过以案释法、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增强知法、守法、护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