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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堂”变 “出诊” 是非能查清

  发布时间:2018-12-21 08:18:15


    俗语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谁的证据确实充分,谁才可能胜诉。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以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法院调查证据为特例。在当事人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法官的调查取证可能就成为案件事实能否查清的关键。

    2018年9月3日,淇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第三团队受理了原告李某诉被告某电力勘测设计院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承办法官宋丽君在了解案情后,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但双方争议较大,均调解无果。在组织合议庭开庭审理后,宋丽君归纳了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发现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在于涉案自留山的范围及林地上种植的树木及中药材等受害程度。为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并依法作出公正裁判,12月13日,法官秦海泉、宋丽君顶着寒风赶往山区黄洞乡和尚滩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崎岖山路到达该村后,发现涉案地点在原告李某的自留山半山处,没有明显上山路径,多为野道或没有道路,只能徒步前往甚至需要踩踏寻找道路。当日气温低温-7°,最高气温3°,当费尽周折到达勘查地点时,山顶风更大,气温更低,两位法官交流案情时,呼出的气都冒着白烟,但是大家顾不上劳累和寒冷,顾不上荆棘刮破的裤腿和鞋面,一上山就在急切地寻找争议地段,奔走于山岭地头,认真探寻记录与案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并对相关村民询问情况,为公正裁判提供依据。当事人对法官宋丽君认真负责的态度,敬业的工作精神十分感动。

    实践中,在当事人证据不充分时,“驳回起诉”固然也是处理案件的一种方式,但是为了减少群众诉累,承办法官宋丽君既“坐堂问案”又“下乡出诊”,一次次在银行或企业、工地或者山区,村里或者学校奔波,使得一个个案件在她手中得到彻底解决。

责任编辑:申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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