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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调解执结土地承包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8-04-20 08:25:50


    4月19日上午,在淇县法院执行局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经执行法官耐心调解顺利执结,被执行人不仅返还了承包地,还当场履行了土地承包费的法律义务。

    原来,1996年孙某从本村村小组以每亩每年150元的价格承包集体土地2亩,承包费作为农业税上缴国家,2005年农业税取消,孙某既不向村小组缴纳承包费,也不返还承包土地。为了收回土地,2017年村小组向淇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孙某返还承包土地2亩,并支付土地承包费。孙某拒不履行,村小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网络财产调查并未发现孙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联系孙某,孙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甚至不再接听干警电话。为了能够妥善处理纠纷,4月19日上午8点,执行局段法官带领两名干警前往淇县北阳镇某村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段法官是一名刚从审判庭调入执行局工作的一名员额法官,审判经验丰富。面对态度强硬的被执行人,段法官先是和孙某及家属拉起了家常,在交流中了解他们对法院判决不理解之处,然后从法律条文到人情常理等方面解释法院判决的理由,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将会采取的强制措施。经过一番劝说解答之后,孙某态度终于有所好转,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调解。看到时机成熟,段法官当即通知申请执行人一同前往法院做最后努力。11点30,在法院执行局干警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一起土地承包纠纷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申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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